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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3页)

他毕竟还是太笨了。

长到三岁多的时候,他说话都说不清楚。

所以,在当亲生母亲再次怀孕的时候,他的亲生父亲便托了人。

“送走吧,可是无论如何都要帮他寻着一个好人家。”

这套说辞,就像是处理在路边捡到的小猫小狗一样。

谭峰曾说过,“过继”他花了挺大的一笔钱,足足需要三千块。

那时的谭峰和黄丽,在国营矿场里上班,一个是矿场的技术员,另一个则是矿场的安全员。

这两个岗位在当年是出了名的香饽饽,连送他去谭家的婆子都说,他是积了大德才能寻来这么好的父母。

的确……

当时的谭峰和黄丽,是好得不能再好的父母。

他们工作稳定,婚姻幸福,家庭美满。

除了…没有孩子。

那时的医学技术不发达,两个人结了婚超过三年,黄丽也没怀孕。

这于现在来看,算不上什么新鲜事儿,可是对于当年来说,结婚多年无子,便是最大的恶。

他们努力到了结婚的第五年,终于在热心亲戚的建议下,决心从远房亲戚手里“过继”一个男孩,当作自已的孩子。

他们给他起名叫谭乐,因为有了他,这个家庭便有了欢乐。

谭乐很喜欢这个名字。

至少,在起初他刚来谭家的时候,还是很幸福的。

那时的他,像是城里的孩子一样过了人生的第一个生日,也像城里的孩子一样周末可以去公园、可以逛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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