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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的颜色橙黄,最外层带着红色圈层,质地细腻,发墨而不损毫,乃是上上品。
原本闻绍和是要将它作为传家之宝的,奈何……皇上前几日又赏了他一块贡墨。
哎呦,老夫可真是皇上眼前的大红人。
闻绍和笑的胡子乱颤,但丝毫没影响他的动作。
要用这般珍贵的墨,定然需要沐浴焚香的。
他稳稳坐在太师椅上,待心灵诚静,拿起那贡墨用左角开始研墨,这般研了十圈,就把他心疼坏了。
从笔架上选出一只软硬适中的狼毫,轻沾取墨水直至均匀,提笔刚要下字。
突然,书房门被人一把推开,夹杂着李管家的急匆匆的喊叫,“不好了,老爷!”
这一声,吓得闻绍和一个哆嗦,眼睁睁看着自己那上好的宣纸滴上了一滴墨。
闻绍和心疼的眉头直抽,耐住性子问:“发生何事?”
李管家急得走上前,见老爷正在写字,就那么一点墨水,怎么够用。
可怜见的,都没人给老爷研墨,这些人都是吃干饭的吗,还得是我,老爷要没有我可怎么办!
这样想着,便拿起放在砚边的墨碇使劲的磨了起来,同时嘴里还说:“老爷,还不是关绩那个莽人,据说皇上派人去了将军府,说要封他女儿作郡主呢!”
“什么!”P.M. 獨.傢.癥.蠡
“忒的那厮运气好,在法光寺救下了灵安公主!那姓关的一向得了势就猖狂,今日便大肆发帖,说是要在府里宴客五日,竟是比咱家还要多上两日!”
闻绍和气得胡子翘起,心里自是不服气,他家大闺女若不是因为身子差,何故被那莽人压了一头!
只是他乃当朝丞相,这肚里撑船的气度,是那莽人如何也比不上的!
便又冷静下来问:“大小姐身子如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