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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钦给了我们一种启发:一生都在忙碌的所谓公务和事业,很可能不是你对这个世界最主要的贡献;请密切留意你自己也觉得是不务正业却又很感兴趣的那些小事。
四
范钦对书的兴趣,显然已到了痴迷的程度。痴迷,带有一种非功利的盲目性。正是这种可爱的盲目性,使文化在应付实用之外还拥有大批忠诚的守护者,不倦地吟诵着。
痴迷是不讲理由的。中国历史上痴迷书籍的人很多,哪怕忍饥挨冻,也要在雪夜昏暗的灯光下手不释卷。这中间,因为喜欢书中的诗文而痴迷,那还不算真正的痴迷;不问书中的内容而痴迷,那就又上了一个等级。在这个等级上,只要听说是书,只要手指能触摸到薄薄的宣纸,就兴奋莫名、浑身舒畅。
我觉得范钦对书的痴迷,属于后一种。他本人的诗文,我把能找到的都找来读了,甚觉一般,因此不认为他会对书中的诗文有特殊的敏感。他所敏感的,只是书本身。
于是,只有他,而不是才情比他高的文学家,才有这么一股粗拙强硬的劲头,把藏书的事业做得那么大、那么好、那么久。
他在仕途上的历练,尤其是在工部具体负责各种宫府、器杖、城隍、坛庙的营造和修理的实践,使他把藏书当作了一项工程,这又是其他藏书家做不到的了。
不讲理由的痴迷,再加上工程师般的精细,这就使范钦成了范钦,天一阁成了天一阁。
五
藏书家遇到的真正麻烦大多是在身后。范钦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把自己的意志行为变成一种不可动摇的家族遗传。不妨说,天一阁真正堪称悲壮的历史,开始于范钦死后。我不知道保住这座楼的使命对范氏家族来说,算是一种光耀门庭的荣幸,还是一场绵延久远的苦役。
范钦在退休归里之后,一方面用比从前更大的劲头搜集书籍,使藏书数量大大增加,一方面则冷静地观察着自己的儿子能不能继承这些藏书。
范钦有两个儿子:范大冲和范大潜。他对这两个儿子都不太满意,但比较之下还是觉得范大冲要好得多。他早就暗下决心,自己死后,什么财产都可以分,唯独这一楼的藏书却万万不可分。书一分,就不成气候,很快就会耗散。但是,所有的亲属都知道,自己毕生最大的财富是书,如果只给一个儿子,另一个儿子会怎么想?
范钦决定由大儿子范大冲单独继承全部藏书,同时把万两白银给予小儿子范大潜,作为他不分享藏书的代价。没想到,范大潜在父亲范钦去世前三个月先去世了,因此万两白银就由他的妻子陆氏分得。陆氏受人挑拨还想分书,后来还造成了一些麻烦,但是,“书不可分”已成了范钦的不二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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