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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个厉害的——讨人厌的男人。
“不。”我不耐烦地摇摇头,“那次他并没有答应我。或者应该说是……没有很明确地给我答复。”
我其实非常清楚地记得那一天自己的心情起落。
聚餐散场后,他和朋友们一一道别,我站在他身边不动,仿佛已经把他圈定为自己的所有物。
既然是生日,多少有收到一些礼物,加上我赠送的摄影相机套装很沉,吴明远决定打车回去。
我和他一起在路边等车。
“真是不好意思。”他低头看向那只礼盒,眼里仍流露出一种掺杂着些微不可置信的惊喜,“下次等你生日,我都不知道该送什么好。你怎么会想到送我这么贵重的东西呢?”
在餐厅包厢的圆桌上将礼物拿出来时,来自周围朋友惊叹或艳羡的目光,当然会令他非常高兴。
当时看到他露出惊喜笑容的我,也感到十分得意。
“不用太在意的。我只是想送你一些你喜欢的东西——这就是礼物的意义嘛。”
“那小鹤你喜欢什么?对了,你之前是不是说过你会弹……”
我打断他,说:“我喜欢你。”
他愣住了。
说实话,我认为他应该很清楚我的心思,因此这种愣神多少包含着几分“演技”。
于是我继续说:“我喜欢你,吴先生。我希望和你在一起。虽然我们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我们还有很多时间加深了解。你觉得怎么样?”